燈光約章漏洞多 苦主受害無路訴
(2022 年 11 月 28 日 新聞稿)綠惜地球調查發現,環保署上月底更新的《戶外燈光約章》(下稱「約章」),雖要求參與者提早一小時 (即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動態的燈光裝置或將其轉為靜態模式,但存在兩大漏洞,即 (一) 對拒絕參與者無約束力,(二) 未有規管燈光的亮度。本會批評,「這導致自願性的約章繼續是隻無牙老虎,受光滋擾影響居民依舊有冤無路訴。」
綠惜地球促請環保部門在一年內檢討成效,若光污染投訴數字仍然高於2016年水平、或被投訴的戶外燈光情況無顯著改善,當局應啟動管制光污染的立法程序,助苦主脫苦海。
漏洞一:拒簽約章商戶佔多 關店後仍亮燈耗能
環保署在10月28日宣布更新《約章》後,本會到光污染重災區的西洋菜南街實地巡查,結果發現登打士街至旺角道一段,晚上11點後仍有28家沒有營業商戶的戶外燈光亮著,當中多達93% (26家) 並沒有簽署約章,反映自願性的約章起不了積極作用;餘下2家有簽約章,明顯有違反承諾之嫌。(見表)
本會光污染研究團隊、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指出,「這一帶民居林立,其中不少是基層家庭,若果約章無法發揮效用,是否要他們啞忍,還是要密封窗戶避光?」
此外,本會巡視了油尖旺及灣仔區等地,發現多個廣告燈具在凌晨12時後仍然亮燈,嚴重影響居民作息,詳見配相。
漏洞二:燈具亮度欠規管 橫蠻燈光強照民居
本會強調,約章只制定熄燈時間,卻未有同時規管燈具的亮度及照射方向,仍會造成光污染,尤其是近年普遍使用的戶外LED電視屏幕。我們在調查中,便留意到至少以下一例。
地點:旺角「波鞋街」
涉事燈具:一商場的LED招牌(約7m x 7m)
投訴人:商場對面住戶
投訴事項:商場兩年前在外牆設置廣告招牌,即使在晚上11點關掉,但其發出的強光仍滋擾到對面街、相距約12米的大樓住戶,其中苦主關先生表示屏幕「燦住對眼,15分鐘都頂唔順」,唯有選擇落下百葉簾遮光,惟未能阻擋燈光滲透家中。
本會同事現場發現,傍晚亮燈時,整個屏幕的光線不僅「登堂入室」照進客廳、睡房,強光更延綿約50呎、映照到通往廚房的走廊。綠惜地球以測光儀器量度光度,結果發現在屏幕正對面窗旁錄得的光度高達409勒克斯(lux),超出國際照明委員會建議光度25lux的15倍。
關先生未有就事件向政府部門或商場管理者投訴,他不清楚屏幕的光度是否可以調暗,期望盡早關閉。我們又拜訪到關先生上層的鄰居Sarah,她指屏幕自搬往現址時便已存在,坦言擔心燈光對小童的影響,「如果我有小朋友,肯定唔會考慮租(這單位)。」
綠惜地球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聯同科大及工程顧問公司進行為期兩年的光污染研究,為西洋菜南街建構環境評估計算模型。本會研究員陳霆軒表示,研究發現30米以下(約十樓)、向街的住宅單位,飽受超越國際照明委員會建議光度的影響。他留意到很多受影響戶只能透過安裝窗簾、遮光貼紙、關窗等消極方法阻擋過度燈光,影響通風及睡眠質素。
本會重申並不反對商業及廣告宣傳行為,但質疑在店舖關門後或深夜繼續使用戶外燈光招牌的必要性,而使用過光及閃動頻率過高的燈具,亦造成不必要的耗能及碳排放。本會指出,正值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舉行中,香港更應積極響應減少不必要的光污染及能耗。
本會相信,只要透過調整照具亮度及數量、燈具照射角度、閃動頻率及熄燈時間等措施,絕對可在商業活動、居民生活質素和節能減排中,做到可持續發展的平衡,故促請環保署:
1.主動派員巡查造成光污染的燈具,積極為受滋擾戶排難解紛;
2.更新及加緊巡查約章參與者,督促履行承諾;
3.與屋宇署合作更新招牌登記制度,加入防止滋擾民居及光度要求;及
4.與規劃署合作研究由環評制度以及規劃要求,為新發展區訂立防止光污染入侵民居的內容
本會又鼓勵受光污染影響人士,主動致電政府1823的投訴熱線,要求環保署正視及解決情況。本會亦設立專案電郵[email protected] ,收集及跟進光污染投訴個案。詳情:https://greenearth.org.hk/energy/
傳媒查詢:
劉兆朗 高級項目主任
電話:37088380
關先生飽受光污染情況如下:
剌眼的戶外影視幕牆距離關先生的家僅約12米,站在窗前凝望片刻,關先生已難以忍受。
屏幕燈光射入屋內,晚上家中不用亮燈也「夠照」。
床前明月燈,叫人難以入睡。
整個屏幕的光線灑進屋內,不僅是客廳及睡房,連一條約50呎長、通往廚房的走廊也感受到光的威力。
關先生會落下百葉簾對抗強光,但仍未能完全阻止強光滲透家中。
屏幕光度驚人,除正對面的住戶受苦外,光線更貪婪地向上伸展,侵襲整幢大廈。
屏幕光度驚人,除正對面的住戶受苦外,光線更貪婪地向上伸展,侵襲整幢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