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Articles News Articles

News Articles

高碳能源業的黑色星期三

datetime29 May 2021
Category
Keywords
images

(2021年05月29日 評論)本周三(26日)可說是石油巨擘的「黑色星期三」: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荷蘭皇家蜆殼(Royal Dutch Shell)被荷蘭法院判定敗訴,須於2030年前大幅削減45%的總碳排放量;幾小時後,美國最大石油財團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改選董事會,減碳派至少攻克兩席,勢必加快這家保守企業轉型進程;在跨國能源公司雪佛龍(Chevron)同日的股東會上,61%股東支持公司進一步減排,48%議決要求公司就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的商業影響提交報告。

以上種種帶來同一個啟示:在滾滾的低碳洪流下,化石燃料的老路能走多遠?

法院裁定 石油巨擘須減碳排

先說Shell的歷史性判決。7個關注環保及人權的團體,代表約17,000荷蘭公民狀告Shell的石油與天然氣產品,指其加劇全球暖化,對於極端氣候變遷和違反人權規範等惡果,須負直接責任。海牙地方法院周三指出,這家百年老店排放的溫室氣體甚至多於不少國家,導致的氣候變化「對人權,諸如生命權和不受干擾的家庭生活,構成嚴重風險」,故裁定集團要以2019年的總碳排放量作指標,於2030年前減排45%,涵蓋範圍包括其供應商和用戶。

團體選擇在荷蘭興訟,而非Shell的註冊地英國,背後的盤算是Shell的總部設於海牙,故荷蘭司法部門的裁決能發揮實質法律效力。此外,為免Shell掏腰包賠償了事,團體更「企硬」要求強制被告履行減碳責任。相關判決令Shell難以開脫,除非上訴得直,否則必須改變營運策略。

Shell去年承諾2050年做到淨零排放,提出進程目標,包括在2030年和2035年,分別減碳20%及45%。然而所謂的減碳,指的其實是「碳強度」(carbon intensity),即生產每單位能源所消耗的二氧化碳,跟法院所說的絕對減排可以是兩碼子事。也因此,法院不認同集團的氣候政策,反指政策「不具體還附帶許多條件,並不足夠。」

同一天,埃克森美孚改選董事會,遭綠色對冲基金「一號引擎」(Engine No.1)成功「逼宮」,至少奪得兩個席位。《華爾街日報》形容事件「意謂石油巨頭一次歷史性的失敗」。

續挖化石燃料 損投資者利益

「一號引擎」認為,埃克森美孚在減碳上慢半拍,力促董事會盡早實現2050年碳中和,然而雙方談不攏,基金遂於去年12月發動搶攻董事議席的行動。埃克森美孚於2011年還是全球市值最大的龐然巨物,去年8月卻遭美國道瓊斯工業指數從成分股行列中除名,投資前景風光不再。事實是,愈來愈多投資基金洞悉,繼續深挖化石燃料如同自掘墳墓,長遠有損投資者利益,投票結果亦反映小股東的不滿。

奉勸政府和其他企業,勿抱剝花生心態旁觀這些事件。一如發起訴訟的荷蘭地球之友所言:「Shell是第一家,但不會是最後一家。」意謂這項裁決極可能引發連鎖反應,把更多排放巨企送上衙門;若不快馬加鞭認真減排,即使沒惹上官非,也可能遭股東唾棄。

過去強調穩定石油供應的國際能源總署(IEA),上周也加入2050年碳中和的行列,呼籲全球能源產業並肩同行,必須立即停止投資煤碳、石油和天然氣。這項宣示如同為高碳污染行業再度敲響警鐘。

俗語說,「行得快好世界,行得嚤,無鼻哥」,對高碳及能源行業而言,若不盡快轉身邁向低碳之路,失去的,豈止鼻哥?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21年05月29日 香港經濟日報

We value your privacy

We use cookies to enhance your browsing experience, serve personalized ads or content, and analyze our traffic. By clicking "Accept All", you consent to our use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