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碳能源業的黑色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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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評論)本周三(26日)可說是石油巨擘的「黑色星期三」: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荷蘭皇家蜆殼(Royal Dutch Shell)被荷蘭法院判定敗訴,須於2030年前大幅削減45%的總碳排放量;幾小時後,美國最大石油財團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改選董事會,減碳派至少攻克兩席,勢必加快這家保守企業轉型進程;在跨國能源公司雪佛龍(Chevron)同日的股東會上,61%股東支持公司進一步減排,48%議決要求公司就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的商業影響提交報告。
以上種種帶來同一個啟示:在滾滾的低碳洪流下,化石燃料的老路能走多遠?
法院裁定 石油巨擘須減碳排
先說Shell的歷史性判決。7個關注環保及人權的團體,代表約17,000荷蘭公民狀告Shell的石油與天然氣產品,指其加劇全球暖化,對於極端氣候變遷和違反人權規範等惡果,須負直接責任。海牙地方法院周三指出,這家百年老店排放的溫室氣體甚至多於不少國家,導致的氣候變化「對人權,諸如生命權和不受干擾的家庭生活,構成嚴重風險」,故裁定集團要以2019年的總碳排放量作指標,於2030年前減排45%,涵蓋範圍包括其供應商和用戶。
團體選擇在荷蘭興訟,而非Shell的註冊地英國,背後的盤算是Shell的總部設於海牙,故荷蘭司法部門的裁決能發揮實質法律效力。此外,為免Shell掏腰包賠償了事,團體更「企硬」要求強制被告履行減碳責任。相關判決令Shell難以開脫,除非上訴得直,否則必須改變營運策略。
Shell去年承諾2050年做到淨零排放,提出進程目標,包括在2030年和2035年,分別減碳20%及45%。然而所謂的減碳,指的其實是「碳強度」(carbon intensity),即生產每單位能源所消耗的二氧化碳,跟法院所說的絕對減排可以是兩碼子事。也因此,法院不認同集團的氣候政策,反指政策「不具體還附帶許多條件,並不足夠。」
同一天,埃克森美孚改選董事會,遭綠色對冲基金「一號引擎」(Engine No.1)成功「逼宮」,至少奪得兩個席位。《華爾街日報》形容事件「意謂石油巨頭一次歷史性的失敗」。
續挖化石燃料 損投資者利益
「一號引擎」認為,埃克森美孚在減碳上慢半拍,力促董事會盡早實現2050年碳中和,然而雙方談不攏,基金遂於去年12月發動搶攻董事議席的行動。埃克森美孚於2011年還是全球市值最大的龐然巨物,去年8月卻遭美國道瓊斯工業指數從成分股行列中除名,投資前景風光不再。事實是,愈來愈多投資基金洞悉,繼續深挖化石燃料如同自掘墳墓,長遠有損投資者利益,投票結果亦反映小股東的不滿。
奉勸政府和其他企業,勿抱剝花生心態旁觀這些事件。一如發起訴訟的荷蘭地球之友所言:「Shell是第一家,但不會是最後一家。」意謂這項裁決極可能引發連鎖反應,把更多排放巨企送上衙門;若不快馬加鞭認真減排,即使沒惹上官非,也可能遭股東唾棄。
過去強調穩定石油供應的國際能源總署(IEA),上周也加入2050年碳中和的行列,呼籲全球能源產業並肩同行,必須立即停止投資煤碳、石油和天然氣。這項宣示如同為高碳污染行業再度敲響警鐘。
俗語說,「行得快好世界,行得嚤,無鼻哥」,對高碳及能源行業而言,若不盡快轉身邁向低碳之路,失去的,豈止鼻哥?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21年05月29日 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