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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法例限制多多 恐削弱減廢成效

datetime26 Aug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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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新聞稿) 拖拖拉拉逾十五年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下稱《垃圾收費》)今日終在立法會三讀通過,但不代表該減廢火車頭便可全速啟動。綠惜地球指出,環保部門與政黨在三月舉行閉門會議,商議出連串附加限制,令法例有效落實徒添變數,減廢成效甩轆。

綠惜地球指出,有關附加限制包括:

法例準備期由原來的12至18個月,「僭建」為至少18個月;

準備期後的法例實施日期,須獲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同意及刊憲,而不是現時確立;

立法會最大政黨民建聯要求實施法例後,當局須向全港市民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為時長達一年,既有違減廢原意,也削弱減廢成效;

在閉門會議後,政府「獨厚」餐飲業,向妥善分類的食肆提供免費收集及處理廚餘服務,家居及其他工商業並無類同安排。

本會明白實施垃圾法例有一定執行難度,加上疫情下對部分市民構成財政負擔,但都不應是拖慢落實進度的藉口,促請政府在準備期內做好宣傳教育、配套及執法部署,並與立法會保持溝通,盡早推行此延宕多年的法例。

就垃圾收費,綠惜地球提出以下建言:

一、準備期不應多於18個月。政府若要培養市民適應政策,可考慮在準備期的最後三個月派發「試驗垃圾袋」,讓法例不致於無了期地延宕。至於綜援戶早有派發免費垃圾袋的安排,對基層巳有保障。

二、廚餘是都市固體廢物中數量最多的垃圾,2019年每日棄置量達3,353公噸。政府計劃法例落實後,若安排免費收集及處理餐飲業界妥善分類的廚餘,則應盡早加速擴展廚餘污泥共厭氧設施到六個大型二級污水處理廠,並加快興建第三座廚餘廠,兼顧收集工商及家居的廚餘(預計加上現有設施,每天至少可以處理1,500噸廚餘)。

三、廢塑膠是本港棄置第三多的都市固體廢物,環保署自去年推行俗稱「中央收膠」的「塑膠回收先導計劃」,目前只在東區、觀塘和沙田三區推行。本會強調,當局應在法例實施前,把「中央收膠」計劃擴展至全港18區,做好回收配套,以利市民減廢,減省購買指定垃圾袋的開支。

傳媒聯絡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 劉兆朗

綠惜地球總幹事 劉祉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