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善生產者責任法規」,不如落實「按樽一元」

(2021年7月6日 新聞稿) 環保署膠樽生產者責任制公眾諮詢於5月21日結束,至今未向公眾交待結果,反而今日邀請來自商界、回收界及環保界出席「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交流平台,並聲稱要「進一步完善有關建議」。不過,多個支持「按樽一元」的環團並未獲邀,即使主動要求參與亦遭拒絕,擔心署方只是為低回贈金額的「回贈制」護航。
 
交流會前,多個環團代表在會場外豎起由279個飲品膠樽砌成的大型膠樽裝置,喻意香港膠樽圍城與回收不濟的窘境,藉此促請署方落實相關的生產者責任法規時,應採納國際行之有限的按樽制,按樽金額至少一元。
 
環保團體四月進行的民意調查發現,金額對回收誘因至關重要,回贈或按樽金額愈大,支持度愈高。其中環保署「回贈一毫」的提議,只有40%受訪者支持,即使提高至五角,增幅只有63%,反映署方甚至飲品生產商「回贈五仙」的提議,並不吸引;如此一來,廢膠樽將無法有效循環利用,也不利回收再造業的發展。
 
調查結果又發現,若果回贈或按樽金額提高至一元,支持度分別大增至有83%及71%,可見無論採用哪種制度,以一元為起步點,回收效益將會最大。
 
環團發言人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有關建議」,以下五大重點必不可少:
確立「按樽制」系統
以一元或以上作為按金的起點
計劃應包括所有含有塑膠成份的包裝 (即包括紙包飲品)
定下清晰回收及源頭減廢的目標
每年檢討及按實際達標的進度修訂按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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