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規管 市場亂糟糟 可降解塑膠非替代方案

The Green Earth demands for RULE on degradable plastics

(2022年4月6日 新聞稿)市面湧現聲稱「可降解」的塑膠產品,但綠惜地球調查發現它們普遍名不符實,最終只會碎化成微塑膠,激化污染問題。然而,環境保護署的《綠色採購網站》不但建議採購可降解膠袋,另外在《香港減廢網站》列出的可降解塑膠供應商中,逾半產品竟不能完全降解,顯示把關乏力。本會檢視了市面十款「可降解」塑膠商品,發現全無清晰的用後處理指示,若落入回收設施,將像「老鼠屎」般染污回收物,降低回收成品質量。
 
在國際減塑膠風潮下,主要的快速消費品(FMCG, Fast Moving Consumer Goods) 品牌紛紛宣布使用或考慮以「可降解」塑膠來取代傳統塑膠。國際市場調查機構Global Industry Analysts最新研究報告指出:2020年全球環保物料包裝市場中,「可降解」塑膠佔三分之一以上(34.2%),未來七年更預計以每年7.8%的比率高速增長。
 
但這不代表該盲目擁抱「可降解」塑膠。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國際消費者組織2020年發表報告,提出「可降解」塑膠包裝必須有清晰的統一標示,以防誤認。歐盟、美國加州、澳洲也相繼訂立法規,確保「可降解」塑膠產品必須能在地處理。
 

 
相對之下,香港政府對「可降解」塑膠的管制,明顯較鬆懈。本會根據環保署網頁「部分本地提供聲稱可降解塑膠產品供應商名單」(註一)逐一聯絡調查,發現在21個供應商中:
 
➔ 約一半產品用上傳統塑膠,最終會在堆填區或自然環境中碎化成微塑膠;
➔ 三分一產品使用無法在堆填區完全降解的聚乳酸(Polylactic Acid, 通稱PLA)、歐盟禁止的氧降解等物料;
➔ 約三分之二的供應商網站已經停止運作,其中三家甚至已經停產或倒閉。
 
有名單上的供應商向綠惜地球抱怨,指環保署缺乏篩選機制,把無法在港處理的「可降解」產品一併列入名單,質素良莠不齊,間接拖累自家產品的可信度。
 
本會又收集了市面十種「可降解」塑膠產品/包裝,包括雨傘袋、膠袋、餐盒和濕紙巾等,全數沒有清晰標明在什麼條件下才能全面降解,如氧氣、光線、濕度、溫度、時間和泥土細菌量,更沒有說明用後的回收或棄置方式。部分產品更同時聲稱是「可回收」及「可百分百降解」,明顯自相矛盾,令公眾無所適從。
 
「可降解」塑膠若做到完全降解,通常需要在特定條件下進行,例如約60℃的高溫,所以要用上工業處理設施,並須另設獨立降解處理系統,避免對一般回收系統構成污染,劣化傳統廢塑料的再造質量。
 
有回收商對本會表示,已留意到回收塑膠桶混雜可降解塑料的情況,直指兩者難以目測分辨。也有回收商明言,回收桶一旦有大量可降解塑膠,會拒收或把整桶扔掉。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表示,「理解很多企業和市民為支持減塑而改購『可降解』的產品,然而,由於本港目前缺乏統一的規管標準,以致可降解市場『亂糟糟』,良莠不齊。」劉兆朗強調,「現階段可降解並非減塑的替代方案,提醒大家『帶眼識膠』,應盡量使用可重用的替代品或『裸買』」
 
他又指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去年完成了即棄塑膠公眾參與,當中有探討管制「可降解」塑膠的範疇。他呼籲「委員會不該接受現時『無王管』的狀態,應要求政府盡早訂定規管『可降解』塑膠的標準、確立相關收集系統及處理設施。」
 
本會又建議環保部門及海關:
 
➔ 規範無法在香港完全降解的塑膠產品;
➔ 更新商品說明條例,規範「可降解」塑膠之聲稱;
➔ 規範商家銷售相關產品時須清楚標明降解條件,讓消費者知情,杜絕誤導聲稱;
➔ 設立相應的降解處理系統。
 
在規管出台前,綠惜地球建議企業及消費者勿選購降解條件不明的商品。
 
傳媒查詢:
綠惜地球 高級項目主任 劉兆朗
電話:3708 8380
 
 
鳴謝: 綠惜地球調查員 李梽恒,鄭佳安
 
註一:環保署相關網頁,已在本會跟進有關議題期間完全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