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提對付飲品膠樽對策: 採按樽制、提高按樽費、包攬規管紙包飲品盒

(2021年03月22日新聞稿)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膠樽生產者責任法規公眾諮詢(下稱諮詢),六個環保團體回收一百個膠樽,並連同寫有「回贈一毫冇誘因,百個膠樽得十蚊」的瓶中信,在立法會外向環境局請願。環保團體促請政府改為採立國際間行之有效的按樽制,並提高按樽金額,同時把紙包飲品盒等塑膠飲料容器納入規管。
 
環境局 2018 年表示,參考本地及外國經驗,按樽費制度有成效;然而,日前公布的諮詢文件卻改變原先想法而採回贈做法,即每交還一個膠樽,可獲一毫回贈。環保團體質疑回贈金額欠缺科學理據支持,當回收一百個膠樽,足以裝滿一架超市手推車時,才獲回贈十元,對中產及以上階層欠缺吸引力,無助提高即棄飲品容器的回收率。
 
參考國際行之有效的是「按樽制」,惟諮詢只提回贈,按樽制與回贈意義大不同,當局不宜偷換概念。前者是指消費者在購買飲料時繳付按瓶費,回樽時得以退還,有承擔污者自付的責任;即使提高按樽費用,只會增加回樽誘因,只要退還,也不會傷及消費者荷包。反而回贈的做法,猶如生產商提供了優惠,實際上把消費者應有的責任淡化,結果無法提高回收成效。
 
香港飲品容器市場中,紙包飲品佔 17%,是第二大,應納入規管。多年來政府資助支持紙包飲品盒回收廠,並正計劃興建紙漿廠,理應善用今次機會一起納入生產者責任法規,充分使用回收廠的承載量,提高整體回收率。
 
環保團體促請當局勿為行政便利,放棄減塑初衷,並呼籲公眾在 5 月 21 日諮詢期完結前,踴躍提交意見,包括支持實行按樽制,提高按金金額,並將其他塑膠包裝容器納入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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