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大變身 資源在地回收

立法會下周一(16日)以「垃圾收集及資源回收」為題舉行會議,開宗明義向各界收集「加強社區垃圾在地處理」的意見。

 

與其說「垃圾在地處理」,不如修訂為「資源在地處理」。因為香港早有食環署這個高效清運廢物的部門,專責把真正的垃圾及有用資源,一併掃到堆填區。

 

你可能覺得「資源在地處理」細眉細眼。容我借以下在地故事,來個「平反」。每周五晚上的美孚,慈濟這個宗教團體都會在公共空間開設回收站。站內有大家常見三色回收桶的分類類目,同時有更細緻的分類:把1、2號膠、鐵罐、鋁罐、膠袋等分門別類。這處無意要大家聚焦於分類數量,而是藉此引伸出以下思考:

 

不少人嫌分類麻煩,更別說要再細分了。但這裏每星期參與回收的人,逐年增加,回收品也井井有條。不少街坊更主動加入義工行列,協助講解及參與分類。街坊捨近取遠,不把回收品放到屋苑的回收桶,主要是無信心,即擔心清潔商會棄置,或見到有人沒做好乾淨及妥善回收,把大家的回收品弄髒。反而拿到這裏,回收品較乾淨,也有後續處理,信心就有了。

 

對回收商而言,分類細緻、乾淨,有助提高回收品的價值。以1月2日每公噸打紮好的出口廢膠價格為例:1號膠賣價1,600元、2號膠2,000元,要是沒分類混在一起,價格會跌至300至1,000元,甚至乏人問津,也增加棄置到堆填區的機會。

 

對回收系統有信心,即使分類較細,很多人仍願意參與。其他街坊看在眼裏,也容易受到觸動,跟着支持。而這種透過參與式的經驗,遠較僅僅靠擺設硬性設施,收效更大。當參與的人愈多,回收質量愈好,回收商又可減省人手及物流的成本,增加回收的誘因,最終達至重建「回收信任←→樂於參與←→回收通路」的三角關係,能補當下回收系統效果欠佳的不足。

 

回收不及轉贈 「共享」價更高

 

相對於美孚經營數年下來的成果,「不是垃圾站」項目只推行了兩個多月,但減廢效果同樣突出。「不是垃圾站」推動資源再用及回收,每周六下午在元朗的公共空間進行。在每次短短兩小時運作中,除了類似美孚的乾淨回收,也有民間自發的二手物資轉贈、酵素製作等綠色手作。

 

香港物質豐裕,用不着拿去回收,是不錯的減廢做法,但回收通常是「降級回收」(down-cycling),難以提升價值。舉例說,把書本當廢紙賣,肯定不及送予有需要的讀者更具價值。其他如二手家具、衣物,同樣可透過二手買賣、公平分享等轉/互贈的形式吸納。

 

舉出以上兩個「在地資源處理」的例子,可歸結出以下想法:

 

兩個資源回收場地都不大,約半個籃球場,同屬公共空間。雖說香港寸金尺土,但很多公私營屋苑、天橋底都能騰出空間,複製執行。而參與的點多了,便具規模,足以建構更立體的「重建信任←→樂於參與←→回收通路」的系統。

 

不少區議員擔心在社區做回收,易生髒亂滋擾而大加反對,於是把綠在區區,驅到「無雷公咁遠」,窒礙其發揮應有的社區減廢功能。我們不同意把滋擾變成減廢的代價,但也別把恐懼放大,多到這些回收站觀察,探討更多管理得宜的可行做法。

 

支援社區回收中心 減廢功能增

 

列舉以上社區例證,是要向環保署、食環署等部門說明,民間做得到,那麼綠在區區、大型垃圾站等政府設施,更應有條件帶動減廢,包括發揮支援「社區回收中心」和私營小型回收商的積極角色。對於紮根社區的回收商來說,礙於空間有限,明明可多收膠樽、紙皮,但放到行人路又會阻街。如果垃圾站、綠在區區能發揮中轉儲存和運輸等的角色,便可增加回收商的吸納量,同時減省物流開支,增強減廢功能。

 

改造垃圾站變身資源回收中心,沒必要等廢物按量收費條例通過再做。愈早試行,愈能作出改善及增加公眾支持,有利配合未來法規。

 

經濟日報 2017年1月14日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朱漢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