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故事

雞公嶺的故事

雞公嶺(桂角山)對資深行山者不會陌生,它是座落在錦田平原上的一座氣勢山嶺,也是錦田眾鄉村的靠山,以360度遼闊景色、草海及壯麗日落著名。但多年來,我們看著它反覆被山火摧殘,重重覆覆地,直至草也再長不高;禍不單行,近月山嶺上更出現了密集的「傷疤」……

我們希望將一些觀察紀錄下來,讓大家看見打卡美圖背後,那傷痕累累的雞公嶺故事。


雞公嶺

雞公嶺泛指坐落於元朗錦田和八鄉以北一帶山嶺。雞公嶺原作「桂角山」。雞公嶺上兩峰對峙,東峰大羅天(又作「大挂」)高572米,西峰雞公山(又作「小挂」)則高374米。大羅天之側另有羅天頂,高585米,為山嶺之最高點,是香港排列第20位的山峰。(資料來源:綠洲Oasistrek)


設立郊野公園初衷

雞公嶺與旁邊另一座山大刀刃,於1979年訂為林村郊野公園。 人稱「郊野公園之父」的王福義博士,當年曾協助很多郊野公園的規劃,雖然他沒有直接參與林村郊野公園的規劃,但向我們表示雞公嶺納入郊野公園的原因:

漁護署前助理署長 
王福義博士

「雞公嶺及大刀刃係兩座平原上的獨立小山,遠觀非常漂亮,係landscaping landmarks (景觀上的地標),非常有價值,故當年納入郊野公園,予以保護。」

可惜這座從前很有「神氣」的山,正面對兩大破壞問題


問題一:頻繁的山火

2016-2020年五年之間,雞公嶺每年平均發生2.6場山火。圖是2020年10月25日發生的一場矚目山火,燒了共兩日兩夜。

我們應如何想像一座美麗的山嶺,每年要經歷火燒兩至三遍?

長年輪迴式的山火,令雞公嶺山脊上,除了最粗生的野草,甚少野生植物可以在此生長

不斷的山火也導致土質不佳,即使人工植林,要一棵樹成長也很不容易,這片山上僅有的小片植林才剛成形,在2020年10月的山火中又給燬了。

2016至2020*年五年期間,林村郊野公園雞公嶺一帶在郊野公園內發生或威脅郊野公園的山火數目:

數字來源:漁護署以電郵回覆本會查詢


問題二:越野電單車


雞公嶺上的越野電單車問題已存在多年,輪胎將各個小山頭劃成一道道疤痕,近月情況更有惡化趨勢

原本漂亮的雞公嶺,現時各處都劃滿胎痕

雞公嶺本身表土脆弱,電單車輪胎所經過之處,容易把山頭的植被及表土「刨去」,成為一道道「山中疤痕」。

急速惡化

山徑巴爛及浮沙碎石,令不少郊遊人士非常狼狽。也令沿途沙土飛揚,不得不載著口罩行山。


自然修復?

香港中文大學 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
伍世良教授

「車胎破壞了泥土結構,特別是最肥沃的表層,裸露出底層泥土,任由雨水沖走營養,不利植物再生長,如此下去,雞公嶺好快玩完!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
公園、康樂及旅遊學系 梁宇暉教授

「並排的線性損耗(胎痕),會擴散成網狀,合併成為較大的干擾區域,在景觀上造成很大的傷疤。」
「如果是平緩地及屬小規模的草被損耗,大自然有機會可以天然修復,但如果是斜坡,以及土壤破壞已達礦物層,就會觸發不可逆轉的土地退化過程,即使踐踏(人或車)停止,這過程也將繼續。現時雞公嶺的情況,我認為,如果沒有人為修復,這裡根本無法迅速康復。


相關法例

山火越野電單車
《林區及郊區條例》(香港法例第96章)
任何人士在郊區留下火種或隨意燃燒冥鏹,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
《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香港法例第208A章)
任何人除非獲得許可,否則不得將任何車輛或單車帶進郊野公園。
《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香港法例第208A章)
任何人在非指定燒烤地點或露營地點生火或用火,亦屬違法,最高可處罰5,000元及監禁一年。
《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8(2a)條)
如汽車沒有展示配予該車輛的登記號碼,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或容許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該車輛。
山友安全注意

現時在陡峭山坡上,越野電單車與行山人士共用空間,沒有道路分隔,沒有行走規則,易生意外。絕大部分越野電單車亦沒有掛上車牌,司機戴了頭盔,如行山人士不幸被車撞倒,而電單車絕塵逃去,近乎沒法追究。

執法?被遺忘的郊野公園

大概不多市民知道雞公嶺屬郊野公園,也難怪,現時雞公嶺的管理配套資源寥寥可數,難見指示牌、地圖、求助設施,更鮮有巡察。山上可以找到的,大概僅有這兩個警告牌。面對破壞,郊野公園應有的管理及保育措施往那裡去了?


我們期望

◎ 停止雞公嶺再受進一步的破壞;

◎ 政府部門盡快修復現時遭破壞的山徑及山坡,止住進一步的水土流失及土壤退化;

◎ 當局檢討及加強防止山火策略,紀錄及分析起火位置,調查原因,對症下藥

你真的忍心雞公嶺美景就此褪色?

鳴謝:

(自然生態及郊野公園歷史資料上提供意見)

王福義博士 

伍世良教授 

梁宇暉教授

(航拍)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cropped-FolloMe-hiker-New-Logo-6blog.png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