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燈光須有分寸 拒劣質光污染

出席國際戶外燈光展,聽燈光設計顧問談內地近年火熱的城市燈光工程,投影片上杭州成排高樓大廈一身燈光,爭妍鬥「亮」。答問時間,台下觀眾問了我的心底話:「如何處理光污染?」
 
這位燈光顧問事後跟我說:「太亮了,最初我也不習慣。」
 
區分用燈亮度 節能減光害
 
中國的城市商業燈光,比我城的光污染還要放肆。套用內地評論,「在整座城市的建築物上貼滿LED光源,把它變成一個大電視。」簡言之,每座城市都要創造前無古人的璀璨,追逐鬥光鬥亮鬥閃。也因此,才有內地城市樂於動員293座建築參與聲光秀,成功把幻彩詠香江擠下台,登上全球「最大規模的固定性聲光秀」的健力士世界紀錄。
 
這位燈光顧問提到杭州燈光秀,讓我聯想到「新西湖十景」之一「寶石流霞」。「寶石流霞」指西湖旁的小山,山體含氧化鐵,土色帶紅,每當清晨朝陽升起或傍晚落日西下時,至為明顯,故有「寶石山」的美名。這麼美的勝地,自然要亮燈點綴。
 

圖片來源:https://images.app.goo.gl/TbKoetG1zzg55zty8
 
於是,當局在1.5公里長的範圍裝上6,227座燈具,照亮整排樹木、山上樹木和寶石塔,沿岸變成不夜天。公道說句,這個燈光設計已算節制,除了撤走原來1,000瓦的射燈,也減少了近五成的燈光耗能。然而,內地環團朋友說,樹木都發亮了,鳥兒全給嚇跑,不敢來築巢。
 
鳥兒不見了,便惹來蟲禍。
 
城市燈光不能狹隘地只看節能,前述的燈光顧問就說,商業(區)燈光可以亮一點,若要顧及光害,便應做好分區管理。我的詮釋是,用燈應按住宅、商業等不同區分調整亮度,要有分寸,而非一味的「燈即是飾,飾即是燈」。
 
倡推硬性熄燈 規管LED招牌
 
那麼香港的城市燈光呢?燈光顧問說「偏亮」,委婉地沒用上「光污染」三個字。
 
香港的商業燈光明顯沒有分寸,不但過亮,而且往往登堂入室,侵佔人家睡房、客廳,形成滋擾,成為全球光污染最嚴重的地方之一。環境局自2016年推出自願性質的《戶外燈光約章》,要求戶外燈光裝置不遲於晚間12點關掉。不過,2018年的光污染投訴數字沒有下跌,反而較2016年大幅飈升42%。
 
跟進光污染議題超過十年,坦白說,大型燈光招牌是收斂了,企業知道鬥光鬥亮可惹來惡名,懂得凌晨前熄燈;但另一原因,要多得審計署。
 
審計署在2018年10月底發表《屋宇署的招牌管理工作》報告,刺破屋宇署的不作為。報告指出,全港約有12萬個招牌,原來大部分屬違例興建。容讓那麼多招牌非法搭建,署方明顯辦事不力。以為舉報有用?屋宇署卻是慢郎中,有關危險或違例招牌,37%在投訴後180天,竟仍未發出清拆令。
 
光污染與招牌有莫大關係。光害從公共空間入侵私人領域,大多源於架設在天台上、或裝到住家窗前的廣告招牌。而在香港,數量龐大的違例燈光招牌,很多都是光污染大戶,長年欠缺政府關注。尷尬的是,環保署只推出有賞無罰的約章,管不了沒規沒矩的光污染招牌。屋宇署雖會規管招牌勿阻住戶採光和通風的指引,卻同樣是可跟可不跟的無牙老虎。審計報告促使屋宇署認真回應違規情況,加快清拆進程,還住戶有個「眼」根清淨的安眠夜。
 
環境局正檢討戶外燈光管制措施,除推動硬性的熄燈時間(當然可加入豁免機制),筆者更建議管好LED此等新興的光污染來源。其實,屋宇署本來就有規管安裝LED招牌的條文,環保部門好應該做好部門協作,在這基礎上加強管制。畢竟,作息有時、熄燈有時,香港不需要劣質的燈光文化。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19年11月2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