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能源大嘥鬼 商戶適時熄燈

環境局推出《戶外燈光約章》兩周年,成效如何?不如先看數據:環保署數字顯示,2016年光污染投訴個案按年增加超過3成,首度衝破300大關,達337宗。

 

投訴數字近年拾級而上,未隨約章推出而掉頭回落。縱使如此,筆者自2007年起觀察至今,倒認為投訴增多,主要源於認知提高和綠色組織持續跟進,令市民遇見光害時懂得不平則鳴。

 

另類形象經營 既節能又減滋擾

 

維港兩岸地標建築的燈光招牌,是衡量光污染變化的指標之一。差不多10年前,這些架置在建築物頂樓或外牆的炫目燈具,即使夜闌人靜仍大刺刺地亮起來宣示自己的存在,毫不考慮半夜三更究竟還有多少人會看。最近再到現場觀察,踏入凌晨零時,9成招牌相繼熄燈,除卻幾處——包括一間未學曉入鄉隨俗的中資銀行,深宵亮起刺眼招牌,把天空染成一片紅。

 

對國際品牌、大企業而言,熄燈也可以是另一種形象經營——他們總不希望成為別人眼中浪費能源的大嘥鬼。但我沒天真地以為香港就此「一天光晒」,反而留意到我城依然不乏光污染大戶。有機會帶大家走一趟中環、金鐘,那些白天車水馬龍的購物中心,到了半夜水盡鵝飛,找個人影也不易。實在難以想像,當中有商場的3成商戶,深宵時分竟不吝嗇地大開燈具,大概是覺得電費便宜,不介意多付鈔票。

 

可是,即使有錢也不代表可以揮霍能源,無端為全球變暖的氣溫加柴撥火,這是從環保角度關顧光污染的原因。但在地狹人稠的香港,關顧光污染的原因不止於此。因為一盞過光的燈、一塊徹夜不熄的LED招牌,往往教街坊一夜難眠,對民生滋擾尤大。

 

環境局的《戶外燈光約章》,要求商戶在不遲於半夜12點關掉戶外燈光招牌,便是從節能和減少滋擾的角度入手。然而,約章的先天不足是欠缺強制性,建言均屬自願參照的指引,光污染戶大可愛理不理。

 

約章僅自願 防淪無牙老虎

 

總結約章成效,我會說整體有改善,但局部轉差。舉例說,銅鑼灣崇光百貨近日在面向軒尼詩道的外牆搭起長逾40米、高約11米的鋁架,以架設大型LED電視屏幕。

 

電視屏幕頻密的閃動強光,若加上高分貝的噪音,是殺傷力強大的滋擾來源。這個潛在的光污染地標比鄰民居,已經惹起民意代表的關注。

 

綠惜地球於半年前兩度致函崇光百貨查詢屏幕事宜,但未獲交代詳情,對方反而回覆:「期盼裝設LED屏幕會促進整體銅鑼灣區零售業之發展、傳播公眾信息及宣揚香港盛事。」促進零售業發展或許重要,但有環保責任的企業不應把自身的經濟利益凌駕於街坊福祉之上。最有誠意的做法,是顧及周邊居民、駕駛者和行人的感受,調整屏幕的閃動頻率、亮度和聲量,並且在試用期間邀請持份者參與討論。

 

至於環保署也要積極居中協調,別讓約章成為無牙老虎。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17年4月22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