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誕的膠樽水

先來一個飲水鬥快比賽:喝光兩支半益力多份量的開水,最快幾秒?朋友不到四秒一飲而盡。這容量是250毫升,正正等如我今日拾得的一個廢膠樽。換言之,膠樽的「生命周期」可以短得很,幾秒鐘就掛。

又一次,在郊野公園清理一個500毫升的膠水樽,據說樽身用兩成植物原料製成,還是法國系的舶來礦泉水,聽起來添了幾分時尚兼浪漫。產品標籤寫著在「水源地直接裝瓶」,代理商則是台灣。看地圖,這個瓶子從世界地圖左方的西歐彼岸、千里迢迢歷經九千多公里,東渡亞洲的寶島,再歷經至少七百公里,才分銷到香港。可以說,眼前不僅僅是一瓶泉水,還是一瓶完成萬里長征的水。

朋友聽罷這個水樽的故事,若有所思地說:人類把億萬年生成的石化燃料造成塑膠樽,萬水千山運到香港,幾分鐘飲完,然後棄於荒野,要不是被我撿到,又要花幾個百年才分解殆盡,盡是荒誕歷程。

類似的荒誕事,天天上演。

這幾年間,香港人每年喝掉的樽裝水,換算成常見的430毫升容量,多達近10億瓶,但喝完後的膠樽有好好回收嗎?看看山邊的草間、城市的垃圾桶內,便知道好極有限。環保署並沒有膠樽水回收數據,但據環保團體「綠惜地球」翻資料,發現2014年膠樽水等PET飲品容器的總體回收率,卑微得只有14%,與國際間平均的37.4% 差幾條街。

或許你會認為,最沒公德心的是消費者,怎麼喝完,卻不回收?我絕對同意,但更想說,打從放棄重用玻璃瓶改用膠樽和鋁鉑裝(即利樂包裝)等容器開始,飲品生產商便對它引發的消費者行為心知肚明--新包裝會因方便之名被棄置。除非「有人」投放資源、認真推廣回收,否則很少人會自動養成回收習慣。不少國家認為,飲品生產商對承擔回收有躲不掉的責任,甚至訂定進取的回收目標,凡達不到的,都要受罰。

做正當生意賺錢,不該受罰;但做生意,不代表自家製造的垃圾,也要由公帑代付。這正是生產者責任的原則。

再說,在香港,樽裝水生產商每購入一立方米(1000公升)食水,只須4.58元水價,這分量已經能注滿2000支500毫升樽裝水,若以超市零售價每支4.4元計,袋袋平安8800元。這個金額,是食水成本的1921倍。別忘了,4.58元只是水務署應收成本的一半,餘下一半由納稅人變相補貼飲品製造商買水。在厚利當前也不承擔相應的回收責任,除了卸責兩個字,還有更好的形容詞嗎?

香港剛通過玻璃樽飲品容器的生者責任法規,並訂下回收七成容器的目標,但怎麼沒把膠樽也管好?大家不妨問問環境局的星星局長。然而,在立法之前,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幫忙,就是自備水樽,減少購買飲完即棄的膠樽水,不要延續這一段段的荒誕情節。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朱漢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