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環評制度 管制光污染

(2022年6月4日 專欄)走在繁華的商住區,抬頭滿目招牌燈光。說招牌燈光,而非燈光招牌,因為燈光「妹仔大過主人婆」,以奪目之勢光照四方,而受害最深的,往往是旁邊的基層劏房戶,那怕房燈全關,仍然「身陷光芒」;然而,香港的光污染還算「公平」,沒貧富之分,豪宅戶也可以是苦主。
 
豪宅「身陷光芒」 減價3成始租出
 
筆者曾探訪尖沙咀某高尚住宅的受害者,甫打開大門,「迎賓」的是窗外某冷氣品牌LED廣告牌的強光;好戲在後頭,轉到客廳及主人房,窗景是剛啟用的商場,以及其外牆上直幡般的LED電視,重複播放着閃爍的影片;既然是臨海豪宅,定必有維港「靚景」–對岸大大小小的屋頂招牌燈光。
 
這樣的處境,不禁想起處理過的另一個豪宅個案:戶主要三度降價,才有租客願意入住此「光天化日」的單位,而減價幅度竟達3成。試問哪位業主,想成為下一個光污染苦主?
 
香港城市密度高,過度照明帶來的滋擾和耗能問題愈顯嚴峻,必須有可量化的標準才能對症下藥,惟香港在相關法規上卻一概欠奉。環境局在2016年推出《戶外燈光約章》,設下晚上熄燈時間,吸引5,000多個商戶、物管公司及學校等參與,不過約章只屬自願性質,並無強制性,以致環保署對污染者僅能勸導、提供改善建議、派傳單……簡而言之,政策可說是淪為「無牙老虎」。
 
實施自願約章 無減光滋擾個案
 
事實上,約章實施後,本港光滋擾數字不跌反升,由2016年的335宗,升至2018年高峰477宗,至2021年回落到353宗,仍然高於2016水平,反映光靠約章,無法對應問題。
 
管制光污染並非新鮮事,香港綠建環評(BEAM Plus)早在2004年已將此納入綠色建築標準,並多次更新;近日,綠惜地球、香港科技大學及工程顧問團隊更將3年來光污染的研究成果,在國際學術期刊《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發布,當中論及在香港商住混合下,如何模擬計算光害影響,以便選擇合宜緩解措施。
 
可以預見,隨着政府在郊野地區推出北部都會區、明日大嶼等大型發展項目,光污染問題極可能轉趨尖銳,若不早在規劃階段守住防綫,待大型照具裝上屋頂或外牆,恐將出現更多光害下的無奈居民。
 
設可接受光度標準 確立評估方法
 
說到守住防綫,《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稱《環評條例》)是針對大型工程項目污染防治的重要把關機制。環保署在本月起,就改善《環評條例》程序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參與,而綠惜地球等10個環保組織,周三(1日)便促請當局將管制光污染要求納入條例,堵塞漏洞。
 
舉例說,《環評條例》可參照綠建環評及國際做法,為不同區域設立可接受的光度標準,確立光污染評估方法,並對燈光裝置的光度、顏色及安裝設定準則;若項目對公眾或生態構成影響,應由項目倡議者提出緩解方案,再由獨立顧問監察成效。
 
環保署正就《環評條例》收集公眾意見,鼓勵大家在6月30日或之前將想法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劉兆朗
綠惜地球 高級項目主任
2022年6月4日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