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垃圾與民主法治


 
有次在郊野執垃圾,遇上在路邊歇息的大媽。
 
大媽操普通話:「也幫我帶走垃圾吧!」說時手一伸,把用完的包裝袋遞過來。
 
我答:「不好意思,我在清理山徑垃圾。不遠處有垃圾桶,你可以自己拿過去,或者帶下山,盡公民責任。」
 
大媽創意無限地說:「我不想拿過去,不如我掉在地上,你再撿走。」
 
我很認真地定睛看她,逐粒字逐粒字說:「你──試──試──看。」
 
對方一片錯愕、尷尬。
 
曾經到東江源頭考察,看到回程山路有農藥罐、膠樽、食物包裝等垃圾,便沿路撿走。內地環保友人看着,慨嘆國民質素差很遠,要推「自己垃圾自己帶走」,太難。說完走掉,留我獨個兒繼續撿拾。心裏想的是,無論香港人抑或內地人,都不該喝垃圾水。
 
又有一次爬萬里長城,難得周遭只得我一人,原可以好好享受;可是正因為只得我一個,更加感到「責無旁貸」,要撿走別人遺在城樓上的膠樽。將近到山腳時遇上清潔工,我送上瓶子。交收一剎,對方笑開顏,因為這意味不必辛苦爬坡「攻頂」清走垃圾。
 
那位清潔工說,前陣子有30公里越野跑,參賽的「英雄好漢」要衝過斜度超過45度的長長坡道,才到達長城頂的終點。說完,對方一頓,續:那天他來回走了六趟,為興高采烈拍拍屁股離去的健兒清走膠樽等垃圾。
 
長城陡斜,下坡倘不扶着牆邊,容易失平衡,我想像揹起滿袋垃圾走下長坡的窘境。你的越野賽,是清潔叔叔的耐力賽。
 
記錄這些經歷,不是要為中國人烙上負面標籤。在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我們的祖輩和父輩同樣垃圾隨手扔,不然就毋須推出「清潔香港運動」。2015年以前,香港郊野的垃圾多得嚇人,搞不懂大家到野外看垃圾抑或自然風光,但幾年過後,「自己垃圾自己帶走」運動漸見成果。修養的羅馬大道,並非一日走出來,但走的人多了,總有盼望。
 
我在東龍島遇過露營後的內地年輕人,大包小包的提着垃圾離開;我還未開口說「自己垃圾自己帶走」,對方便回一句「山野無痕」來KO我。前兩個月在浪茄淨灘,大雨中整個露營區的山客多說普通話,我邀大家幫忙做廢物品牌調查,然後看男的、女的、老的、小的相繼彎下腰、撿垃圾。
 
我主力倡議工作,看到不足、不好的,便希望推動改變─無論是政策,抑或文化。回到文首提及的內地大媽,最後她真的乖乖把垃圾帶走;或許她心中不悅,但我更願意相信,人人皆有羞恥心。我可能天真,但咒詛、仇恨確實無法帶來正面改變。我們只能努力去做,堅定爭取,才有改變的希望,縱使長路漫漫。
 
環保如是,法治、民主如是。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19年7月2日《明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