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廢」暢飲

生產商與環保團體攜手推動獨立研究 致力減少一次性飲品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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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新聞稿)一次性飲品包裝工作小組(工作小組) 由多個飲料製造商、零售商、環保團體及回收業界組成(詳見附件1)。工作小組今日公布落實「免『廢』暢飲」獨立研究,將於未來半年諮詢業內持份者及公眾,為找尋可行的減廢方案邁出新一步。
 
半年獨立研究 明年中提報告
是次研究約為期半年,目標是訂立一套最合適香港未來的免「廢」新方向,既平衡製造商、零售商、消費者及社會大眾的最大利益,也能夠最終達致減少浪費一次性飲品包裝,工作小組預計明年(2018)中發表研究報告。
 
小組主席——創建香港的司馬文於「免『廢』暢飲」發布會上表示:「我們很興奮工作小組的獨立研究,能配合政府就膠樽進行的『生產者責任自付可行性研究』,及當局考慮資助並投資回收產業的設施及服務的這項建議。」
 
業界與環團破天荒合作 研究減廢方案
 
工作小組已經委託德勤諮詢(香港)有限公司,作為是次「免『廢』暢飲」研究的獨立顧問。研究將分三階段進行,包括:背景研究、諮詢主要持份者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意見與及公眾諮詢。獨立顧問將就一次性飲品的棄置及回收過程進行深入研究,包括收集棄置包裝、分類、回收再造及重用飲品包裝情況。而研究的範圍涵蓋針對原材料進口、生產、包裝、分銷以至出售的措施,並會考慮上述措施是否同時適用於本港其他可回收物資。
 
工作小組期望這項研究能為本港大量棄置一次性飲品包裝的環境問題,帶來新解決方法,藉此減少浪費,同時促進創新並製造就業機會。
 
香港飲品商會有限公司主席李家強表示:「香港一直忽略了一次性飲品包裝問題,並將之棄置到堆填區。我們很榮幸能夠與工作小組一同尋求這十分有意義的改革方法,由設計、包裝、收集廢物、回復至最終為了回收一次性飲品包裝。」
 
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MH表示:「環保團體一直急於尋找方法解決一次性飲品包裝的問題。我們希望這些使用後的包裝最後能夠成為生產商的原材料,減少浪費。每當我提到『香港每天有超過五百萬個可回收膠瓶棄置於堆填區』時,聽者一般都會立刻反問:『為何這麼多?』、『為甚麼香港人那麼浪費?』我衷心希望這項研究能夠帶領我們做到免『廢』暢飲。」
 
-完-
 
傳媒聯絡:
Kitty Tang, 創建香港
[email protected]
電話:3104 2767/ 6596 9866
 
附件一:一次性飲品包裝工作小組成員(排名不分先後)
 
ADM 基金會
歐綠保(亞洲)集團
商界環保協會
思匯政策研究所
香港中文大學
創建香港
毅信顧問
香港地球之友
綠惜地球
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
香港理工大學
海洋復原聯盟
太古惠明
香港上海大酒店
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屈臣氏集團
太古飲料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
香港飲品商會
香港廢塑料協會
無塑海洋
WYNG基金會
香港鐵路(港鐵)
WYNG 43
可持續發展顧問公司
牛奶有限公司
香港賽馬會
 
觀察員
英國太古集團
利希慎基金
 
法律顧問
司力達律師樓
 
秘書處
ADM基金會(經費與合約)
創建香港(秘書及項目管理工作)
 
主席
司馬文先生(創建香港行政總裁)
 
補充資料一:本港每日棄置一次性飲品包裝數量
 
本港每天棄置大量一次性飲品包裝到堆填區,根據《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15年》,港人每日棄置包括136噸PET可回收膠瓶、91噸紙盒飲品包裝、41噸鋁罐、275噸玻璃瓶。由此可見,本港務必盡快行動以減少浪費,加上中國內地近日收緊廢物入口政策,因此本港的廢物處理數量及質量亦必須盡快提高,以符合國家的廢物入口新規定。
 
雖然本港的鋁罐回收率高,政府亦就玻璃瓶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但是香港每天仍然有大量PET可回收膠瓶及紙盒飲品包裝遭棄置於堆填區,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補充資料二:一次性飲品包裝工作小組-研究目的
 
顧問將會就如何減少一次性飲料包裝進行研究及分析,並在研究中諮詢各持份者意見。
 
1. 顧問將在以下三個範疇內找出能控制一次性飲品包裝的務實方法:
a. 香港飲品市場
b. 現時及將來本地、區域及國家的廢物管理政策、策略及設施
c. 國際的最佳方法
2. 是次研究目的是期望透過避免使用、減少使用及重用一次性飲品包裝,從而達致減少廢物污染環境、或送到堆填區及焚化爐。研究亦期望可以增加上述包裝品的回收率,及引入減少其他包裝品的浪費。
3. 當顧問找到一個方法,都會根據以下的要點考慮其實際用途:
a. 原材料入口、製造、包裝、分銷及銷售包裝飲品
b. 棄置、廢物收集、分類、回復飲品的包裝
c. 可回收的程度及重用的情況
d. 考慮上述措施是否同時適用於本港其他可回收物資
4. 顧問提出的建議,將會包括以下細節:
a. 時間表;顧問將點出由入口至最後所用包裝的數量及價值
b. 土地及人力成本
c. 社會及環境成本
d. 以本港現有及未來飲品和廢物處理情況分析應有得益
5. 每項建議將會包含來自行業、政府部門或其他持份者的行動及創新的意念,從而令有關行業、政府部門及消費者改變現有的行為模式。行動及意念包括(但並不限於):包裝、分銷、折扣、存放、稅項、基建、廢物處理、回收、教育及規管等。
6. 顧問將會與香港的各個持份者接觸訂下立場意向書,包括相關行業、政府部門、消費者及持份者,包括本工作小組。顧問在舉行諮詢會議時,有必要可尋求另一機構協助。
7. 顧問將會提出策略落實時間表,指明本工作小組及其公關團隊應如何使用研究報告及立場意向書,從而為社會帶來改變,並更有效實踐是次研究目的及提出的建議。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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