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資源在地處理 綠惜地球就立法會「垃圾收集及資源回收」之意見

(2017年1月16日新聞稿)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垃圾收集及資源回收小組委員會」於17年1月16日舉行會議,以「垃圾收集及資源回收」為題,向各界收集以下意見:「如何加強社區垃圾在地處理,並促進本地回收業的發展;垃圾收集設施的設計及如何增強垃圾站的資源回收功能。」

 

對此,綠惜地球提出以下意見。

 

是次會議,開宗明義提出「如何加強社區垃圾在地處理」。與其說「垃圾在地處理」,不如修訂為「資源在地處理」。因為,香港早有食環署這個高效清運廢物的部門,專責把真正的垃圾及有用資源,一併掃到堆填區。

 

香港當下的廢物管理挑戰是:1.扔到堆填區的資源/垃圾太多;2. 回收系統未如理想;及3. 減廢政策和基建未到位。

 

尤其對於第1、2點,「資源在地處理」能發揮重要功能。

 

很多人可能覺得,「資源在地處理」細眉細眼,看不出其關鍵作用。容我借以下一張圖片,來個「平反」。

 

我居在美孚,這是每周五晚由民間團體慈濟在一處公共空間推動回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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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大家常見三色回收桶的分類類目,即「紙張」、「金屬」和「塑膠」,並且更細分為1號膠、2號膠;又把鐵罐、鋁罐分開處理,甚至有膠袋、書籍回收。我無意要大家聚焦於分類數量上,反而想提出幾點長期的觀察:

 

1.不少人嫌分類麻煩,要再細分那麼多類別,更可能敬而遠之。但這裡每星期參與回收的大人小孩,人數逐年增加,回收品井井有條,並不嫌煩。不少街坊,更自主加入義工行列,協助講解及分類,產生更大的效應。

 

2.我在現場做過好幾次的訪談調查,探問街坊為什麼不把回收品放到屋苑的三色回收桶,而是把存起的膠樽廢紙,送來回收站。所得答案,幾近清一色都是 — 對(屋苑)三色回收設施無信心。這個沒信心,包括擔心清潔商會棄置回收品;或者見到有人沒做好乾淨及妥善回收,把大家的回收品弄髒。拿到回收站,回收品比較乾淨,也有較妥善的後續處理,信心就有了。

 

3.對回收商而言,分類細緻、乾淨,有助提高回收品的價值。以2017年1月2日每公噸打扎的出口廢膠價格為例:1號膠賣價1600元、2號膠2000元,假如沒有分類,把廢膠混在一起,價格便低至300至1000元,甚至乏人問津。就是說,分類做得愈好,愈能提昇回收物的市場價值,減少棄置到堆填區的機會。

 

總的說,對回收系統有信心了,即使分類較細,很多人仍願意參與。其他街坊看在眼裡,也容易受到感染(動),跟著響應。這是透過面對面、人際溝通後創造出來的正面成果。當參與的人愈多,回收質量愈好,集腋成裘下,回收商又可減省人手及物流的成本,增加回收的誘因。

 

這種社區實踐,是「重建信任 ↔ 樂於參與 ↔ 回收通路」的三角關係,能補充當下回收系統效果欠佳的不足。

 

想多了解慈濟在美孚回收站的「人氣」,可瀏覽其官方結連:https://goo.gl/e5Ih8e

 

相對於美孚經營數年下來的成果,以下的「不是垃圾站」,卻是個為期兩個多月,但減廢效果突出的例子。

 

「不是垃圾站」重視資源再用及回收,每周六下午在元朗一處公共空間進行。在每次短短兩小時的運作中,除了有類似美孚的乾淨回收,也有民間自發的二手物資轉贈、酵素製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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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 小朋友也可以參與物資轉贈 (2016年12月31日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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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經營了8次的「不是垃圾站」,人氣旺盛,讓很多物資不必淪落堆填區。

 

就「不是垃圾站」,有以下值得關注的觀察:

 

1.香港是個物質豐裕的城市,用不著拿去回收,是減少浪費的做法,但回收通常是「降級回收」 (down-cycling),使價值下降。舉例說,書本可以當廢紙回收,但價值肯定遠低於送予有需要的讀者。其他如二手家具、衣物,同樣可透過二手買賣、公平分享等轉/互贈的形式吸納,值得大加推廣。

 

2.「不是垃圾站」把公眾交來的廢紙、鋁罐,轉贈拾荒者,無疑是實際的送暖關懷。

 

3.在12月31日的活動上,毗鄰(下圖)的一家西藥房店東,主動搬來三箱快到期的潔衣液給義工分派。事後訪問對方為何這樣做,不怕影響自家生意嗎?對方回覆說,自己也不想浪費,故樂於響應,還豎起大姆指,表示對活動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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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以上兩個「在地資源處理」的例子,歸結出以下與今日主題相關的重點:

 

1.兩個資源回收場地,所佔空間約半個籃球場,相信香港很多公共空間,例如公私營屋苑,都能複製。

 

只有少數幾個回收站推行,成效當然有限,但參與的點多了,便具規模,足以建構「重建信任 ↔ 樂於參與 ↔ 回收通路」的系統。

 

2.不少區議會擔心在社區做回收,易生髒亂滋擾,每每大加反對,於是把綠在區區的選址,迫到「無雷公咁遠」,窒礙其發揮社區減廢及回收的應有功能。請議員別把恐懼無限放大,不如多到這些回收站觀察,共同創造更多管理得宜的資源回收站,同時也要相信公民質素。

 

3.我也無意把減廢、回收的責任,全推給社區。列舉以上堅實的社區例証,是要向環保署、食環署等部門說明,民間做得到,那麼綠在區區、大型垃圾站等政府設施,應更有條件帶動做出更強的減廢及回收成果。

 

具體而言,綠在區區、大型垃圾站可發揮支援「社區回收中心」(Community Recycling Centres)和私營小型回收商的積極角色。對於紮根社區的回收商來說,經常面對土地不足的困難;明明可以多收膠樽,紙皮,但礙於空間限制,放到行人路又可能對鄰舍構成滋擾。如果垃圾站、綠在區區能發揮中轉儲存和運輸等的角色,便可增加回收商的吸納量,同時減省物流開支,有助回收商的減廢功能。

 

4.我還想說,挑選垃圾站做為「資源回收站」,刻不容緩,沒必要等廢物按量收費條例通過再做,或者待膠樽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法規落實才推行。愈早做,愈能總結經驗,有利推行未來的法規。

 

5.環境局成立的「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有討論改革垃圾站的議程,為增加效益,建議環境局吸納大家所提的寶貴意見,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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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後,僅以以上圖片作結。這是2014年立法會外的一個垃圾桶,我不是要說政治,講佔領,而是當年的雨傘運動,其中一點為國際傳媒稱許之處,是佔領區內的回收工作,令人眼前一亮。

 

這讓我想起2010年的上海世界博覽會,這個國際盛會選了10多最佳城市範例,其中台北市榜上有名。台北靠的不是比天高的地標建築,更不是刺眼的滋擾廣告/射燈,而是足以讓全民自豪的減廢成果。這樣的社會資本,有賴減廢政策的推力,而社區紮根、栽種出來的能量,同樣功不可沒。

 

查詢: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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