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日,不應只是個「行禮如儀」搞記招的日子

4月22日地球日,不應只是個「行禮如儀」搞記招的良辰吉日,還該確確切切,是個環境抗爭的記念日子。
 
1970年第一屆地球日,在美國發生一件劃時代的事。1500個年輕人,組成延綿三公里的人龍,手上提著可樂、芬達、雪碧等空瓶子,還有一袋袋的圾袋,喊著「把垃圾送回製造的人」(bring the trash home to the people who make it)的口號。當來到可口可樂亞特蘭大總部門口,大家把空瓶子、垃圾丟下,抗議這家大品牌做出不再回收汽水樽的決定。
 
翌年地球日,在大西洋彼岸的倫敦,一班初生之犢找來1500個玉泉汽水空瓶子,在這家英國最大的汽水廠門前「擺陣」,不滿對方放棄回收瓶子的政策,認為這是「眼不見為乾淨」的即棄行為。
 
這批後生仔原本打算徵集2000個樽,砌出Many Happy Returns的宣示字句,奈何湊不夠空樽,於是要自掏腰包買汽水。不想倒掉汽水,於是調校杜松子酒(gin)。也因此有個傳說,指示威當天,有幾個帶點醉意的campaigners。即使如此,這場吸引傳媒眼球的大陣仗運動,讓這些人聲名大噪,英國地球之友自此打響名堂。
 
當年的美英兩地的小伙子,沒有把「回樽」等同芝麻綠豆的小事,而是洞悉背後的時代意義—即棄時代進一步進進逼生活,同時提倡企業承擔環保責任的原則。
 
要飲品商履行企業環保責任,談何容易。沒過幾年,也就是1978年,可樂大舉採用膠樽,宣告我們進入新的飲品容器年代。
 
懂得看帳冊,便會理解飲品商的決定考量。美國可樂旗下經營商1978年所做的內部研究,做了最佳的註腳:要兼顧分銷及回收飲品容器,每千箱貨耗用94加侖汽油;只銷不回收的話,運輸成本可大幅減省過半到42加侖,連帶還可節省耗水、人手、存倉、機器等成本。
 
損益表上,當然不會記錄棄置飲完即棄的環境成本,要埋單找數,就由各地公帑和生態分攤吧。
 
食得鹹魚抵得渴,掛上了污染者的惡名,便要面對民間的批評。平日打生打死的競爭對手,這時也會勾肩搭背,槍口向外,例如出資合組遊說國會的團體,或者成立環保組織,推動公眾自發做好回收。只不過,這些行徑,被學界及民間批評為偽草根運動,是把解決飲品容器的對象,扭曲成個人責任。說穿了,利之所在下,那不過是污染企業的漂綠掩飾。
 
美國可口可樂公司在1970年推出「全國彎腰運動」(Bend a Little),在全美登廣告,由彎腰執撿地上空瓶罐的美女擔任主角,並且分送「彎腰」垃圾袋給消費者。最終要說的,是提醒大家:「清理美國需要每個人都付出一點額外的努力。」
 
公民有責,是應有的義務;但企業部分,總不該開脫吧。
 
在國外的許多國家,先後訂定飲品容器生產責任法例,要求業者回收售後容器。而這樣的訴求,正正是當年美英年輕人所作的呼籲。在香港,政府曾承諾2008年訂立相關法規,但始終未見落實。
 
說來慚愧,香港到了2003年,才有環團大聲提倡生產者責任。那一年,我入職香港地球之友從事政策研究。當年眼見campaign同事找來兩大綑壓扁的廢膠樽,搬到屈臣氏工廠門前,批評業者沒有履行回收膠樽的責任,結果無功而還。事後跟環保署官員聊起,對方說一直有向飲品商索取銷售數據,以作基線調查,結果業者總是不瞅不睬。
 
香港每日棄置500萬個PET飲品容器(即回收標誌1號樽),無疑是廢膠樽災難。從2008年至今,堆填區累計接到的廢PET膠樽,超過120億個;樽身相連的話,足以圍繞地球58圈。這許多的廢膠樽,明明就是資源,卻無奈變成垃圾。飲品商仍置身事外,那真箇愧對地球先生了。
 
地球日踏入46年了,把這段飲品容器的抗爭經歷寫下來,是對當年走出來的年輕一輩致敬,無意數臭誰誰誰。畢竟時代不同了,總期望飲品生產商,勇於承擔減廢、回收容器的「真•環保」責任。我們也立此存照,作為綠色公民,願接過環境運動的火炬,奮力完成未竟全功的使命。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