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法規堵漏洞 豈能放鬆

俗稱「四電一腦」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去年在立法會通過後,周一(19日)起接受業者申領牌照,卻遇上攔路虎,遭部分回收業者批評法規太辣,令10萬員工面臨失業威脅,於是提議暫緩3年實施。

 

申領牌照涉及兩個範疇。第一,相關的處理設施及場地必須符合環保、消防和土地規劃等條例,斷不可以再無王管容讓工序污染環境。第二,出入口的電子廢物亦須取得許可證,確保知悉貨物來源,至於接收貨物的出口機構,也須確認為能妥善處理電子廢物的、有規範的公司,而非掛羊頭賣狗肉進行垃圾轉移勾當。

 

入口電子廢物 篩選後遭亂棄

 

更關鍵的是,發牌制度賦予政府進入回收場監督及執法的權力,有助洗脫「電子垃圾自由港」的惡名。關注電子垃圾問題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同意發牌制度,直言拖延實施只會加劇新界土地污染情況。他批評,商人從入口電子垃圾中的貴金屬取得豐厚利潤,現在卻推工人出來,以失業相脅,並不公允。

 

此外,不少回收商聲稱,業內進口的電子廢物都具回收價值,加上處理和運輸同樣涉及成本,他們斷不會平白把「貨物」扔到堆填區。「以舊電腦為例,回收率接近百分之百,所有業界連螺絲都清掃乾淨,因為螺絲都是鐵或鋼,可以循環再造。」

 

這個說法即使是真實,亦未必是全盤真相。有行內人分享,從外地入口電子廢物,就像買下一個大菜籃,對方不會只給你高價菜,當中幾乎都會夾雜一些毫無價值的廢物。結果是,商人提取好貨後,剩下低價的那些通常都被扔掉,更別說垃圾了。有點本心的,或許會把低價貨扔到堆填區,但有不少差勁業者索性把電子垃圾堆到鄉郊和棕土,甚至一把火解決掉,管你燃燒時會否散發有害污染物。

 

對於業者要求把執行期押後3年,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作了口頭退讓,表示會研究把處置牌照生效日期,由原來的2017年年底延至明年底推行,讓業界有足夠時間準備。然而,香港一直以來都是有害電子垃圾的重要港口,環保署推出的生產者責任法規,正是堵塞漏洞的重要政策,牌照制度放鬆不得。

 

環境局應增支援 助回收業領牌

 

筆者並非要對回收業趕盡殺絕,反倒建議環境局理解真正從事電子廢物回收的正當業者,究竟遇上甚麼困難和需要,予以適當支援。這樣才能創造出減廢回收、振興回收業的雙贏結果。具體而言,業者申領場地牌照,要過消防、屋宇和環保等多關,猶如過五關斬六將,十分磨人。環保部門理應擔起領頭羊的角色,例如成立聯合辦公室,一條龍式地協調及加快申領流程。

 

回收業者又擔心環保署支持成立的大型回收及處理廠——俗稱「大WEEE廠」——會扼殺業者的生存空間。不過,從統計數據去看,法例落實初期的回收大餅其實不減反增。根據環保署2015年數據,本港回收了58,500公噸電器及電子廢物,回收率達79%,不過留港循環再造的量僅佔4,500公噸或7.7%,其餘九成以上或54,000公噸均屬出口。

 

法規出台後,大部分過往出口的電子廢物將會留港處理。參照2015年58,500公噸的回收總量推算,在扣除大WEEE廠可消化30,000公噸後,仍有約28,500公噸的市場份額,可供本地業者分一杯羹。而這兩萬多公噸的量,差不多等如過去本地循環再造量的5倍。

 

增撥回收用地 撑本地回收業

 

必須提醒的是,隨着回收量持續增大,大WEEE可透過輪班工作,把年處理量增加至57,000公噸,屆時本地回收業者將面對更激烈的競爭,環境局應增撥出租的回收用地,同時考慮透過回收基金支援;大WEEE廠也該主動向回收業界伸出橄欖枝,加強協作,發揮彼此在收集或處理能力上的優勢,減少惡性競爭。

 

至於回收業者,無疑要自強,才能迎接挑戰。

 

朱漢強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
2017年6月17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