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及民間組織聯署 廢物收費政策建言

(2017年5月29日新聞稿)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以「都巿固體廢物收費的擬議落實安排」為題,徵集各界意見。以下一眾環保及民間組織,支持廢物按量收費政策,並提出下述建言:
 
– 爭取統一按袋按量的收費模式
 
按袋按量的收費模式,最能體現用者自付精神。然而,部分聘用私人廢物收集商的物業,包括住宅和工商業單位,採取按幢收費再攤分的模式。在多用多付的污者自付原則下,此舉有兩個問題:
 
(1) 攤分的收費模式,變相由少製造廢物的用戶,為多製造垃圾者分擔費用;
(2) 同為住宅物業,卻使用按戶按袋和整幢攤分的模式,易引起混淆和不公。
 
現時,以上私人收集廢物的營運商,處理約全港一半的都市固體廢物,數量龐大,倘若採取分攤形式收費,將削弱減廢成效。故此,政府應爭取劃一做法,全面採取按戶按袋或按桶形式處理廢物。而大型廢物則購買政府的標籤或由私人廢物收集商收集,以達致實施按戶按量收費的精神。
 
– 成立減廢辦
 
專責訓練及組織巡查隊,協助政策宣傳及執法,提昇公民減廢意識,此舉在法例初期尤其重要。服務範圍,包括公私屋苑的物管、住戶、單棟樓的街坊、也可以是棄置「糯米雞」大袋垃圾的商鋪等。
 
台北在推行「隨袋收費」初期也有類似措施。其關鍵作用如下:
 
(1) 提高持份者的減廢意識,減少推說不知道有收費計劃的藉口;
(2) 增加對食環署等前線執法人員的支援。因為有減廢辦協助監察街上非法棄置行為,減輕法例落實時的執法壓力;
(3) 減廢辦過半數編制屬過渡性質,對政府財政不構成長遠負擔。
 
編制:700 至1000人。
 
人手工作年期有以下分配:核心前線工作人員,屬長期職位,持續跟進減廢工作;另半數以上人手,可屬1至3年的中期合約,以對應法例實施前期的過渡需要。
 
– 培訓居民成為在地的減廢大使
 
除了以上的政府編制,社區力量同樣重要。我們亦察覺在地意見領袖或熱心居民,掌握社區實況,是協助推動減廢的關鍵推手。因此,我們建議環境局應透過財政及行政支援,協助推動及訓練地區及/或居民組織擔任減廢大使,協助在地宣傳減廢工作。
 
– 優化回收系統
強化玻璃樽、電子廢物、膠袋等可回收物的回收設施及渠道,舉如改造空間合適的垃圾站和增設有看管的社區回收站/閣,以利尤其是單棟樓、唐樓等居民參與減廢。
 
– 理順部門架構
 
要做好減廢回收,社會一直忽視環保署和食環署的割裂分工,窒礙了減廢成效。
舉如環境局訂定減廢及回收政策,但處理街頭回收箱的,卻是食物及衞生局轄下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潔淨組,結果是「回收量是向環保署呈報,食環署毋須理會計劃的成效,前綫監管者亦無責任提出任何回收的工作意見。……再者,三色回收桶經常被當垃圾桶……針筒、血棉和牛頭都回收過,負責監管的食環前綫能向誰反映?政府本來應該首先處理好部門之間的矛盾……。」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工權益工會早前舉行記者會,把以上前綫員工的一肚鬱悶傾倒出來。
 
我們促請政府趁七月改朝換代的契機,改組部門架構,把食物環境衞生署處理垃圾的潔淨組撥歸環保署,一條龍發揮減廢、回收及廢物收集的功能,避免目前兩個部門割裂的分工,才可發揮更大的減廢效益,追上競選政綱中「帶領香港達成10年減廢4成的目標。」
 
聯署團體:
 
長春社
綠色力量
綠惜地球
綠領行動
環保觸覺
食環署管工職系工會
結束一桶專棄
大嶼山愛護水牛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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